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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西峡县二郎坪镇:非法石材厂占地50多亩无人监管被举报

2019-11-18 09:51 浏览:36290 评论:0 发布:139石材网   
核心摘要:“我们要举报我们村新建一个石材厂,占地50多亩,没有任何手续,毁林开采石料!”近日,媒体收到一封来自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二郎坪镇汉王城村的举报信。11月12日,媒体前往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进行调查。当地村民告诉媒体:“这个石材厂,其实也就是曹老板一个人的厂子。曹老板在当地影响力很大,石料厂不仅规模大,且用地没

“我们要举报我们村新建一个石材厂,占地50多亩,没有任何手续,毁林开采石料!”近日,媒体收到一封来自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二郎坪镇汉王城村的举报信。


11月12日,媒体前往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进行调查。当地村民告诉媒体:“这个石材厂,其实也就是曹老板一个人的厂子。曹老板在当地影响力很大,石料厂不仅规模大,且用地没有任何手续,毁林也没办理手续,环保就更不用说了完全不达标。自从这个石料厂建设后,导致我家要下崽的母羊都睡不安生!”



在他的指引下,媒体很快就看到了所谓的曹老板的石材厂。绿色铁皮围起来的厂房和厂区,看上去占地面积相当大。一位村民说,整个算起来绝对超过50亩。



村民们说,曹老板在没有取得任何土地手续之前,就开始大肆进行毁林毁地建设。在没有取得矿产开采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基本农田里大规模开采石料,至今已经削山50余亩,建成了一个集开采、加工、销售于一体的没有任何手续的大型砂石料工厂。



在村民的带领下,媒体走进石材厂,发现到处都被挖得面目全非。一些基本农田已经被挖下去近两米深,无法耕种,山体已经被削去不少,工人们正在车间紧张地工作着,尘土四处飞扬。



对此,当地群众称,多次向二郎坪镇政府及西峡县国土资源局反映,都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理。当地群众希望通过媒体向西峡县主要领导同志呼吁,严查石材厂幕后保护伞,严厉打击牺牲自然资源为代价换取短期经济利益的任何犯罪行为。更希望西峡县国土资源部门能够亲身体贴民情,将污染犯罪行为打击到萌芽之中。针对该企业查处情况以及后期进展,媒体将持续关注并跟踪报道!



媒体收集: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很明显曹老板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上述的法律规定,不但非法破坏基本农田,而且盗采国家矿产资源,不知道这样的行为为何能在西峡县存在这么久,而且相关部门还为其大开绿灯,让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一路畅通无阻。


来源:道德观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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