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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浦有人非法开采饰面用花岗岩矿山!2人被判刑罚款并公开赔礼道歉

2020-12-22 10:48 浏览:23636 评论:0 发布:139石材网   
核心摘要:近日,福建漳浦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陈某辉、陈某敏非法采矿一案,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和5万元,同时责令两被告缴纳地质环境治理修复费用174652.52元、方案编制费6万元,并在漳州市市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非法采矿漳浦福

近日,福建漳浦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陈某辉、陈某敏非法采矿一案,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和5万元,同时责令两被告缴纳地质环境治理修复费用174652.52元、方案编制费6万元,并在漳州市市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非法采矿漳浦福建石材花岗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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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该案由3名法官与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引入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全程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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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间,被告人陈某敏明知被告人陈某辉未办理采矿许可证,且租用山地用于采矿的情况下,将其位于漳浦县佛昙镇轧内村大猪石山的山地出租给陈某辉,得租金15万元。后陈某辉雇佣工人开采矿石并出售,得款452270元。经鉴定,陈某辉等人开采饰面用花岗岩矿体体积11879.8立方米(其中荒料开采量2969.95立方米、块石开采量6533.89立方米),价格8612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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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查明陈某辉等人非法采矿行为造成当地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以及潜在不稳定斜坡(崩塌、滑坡)、边坡台阶区危岩稳定性等地质环境问题,地质环境治理措施工程概算总投资174652.52元,产生方案编制费用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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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漳浦法院通过“漳州法院生态环境技术专家库”,聘请了闽东南地质大队高级工程师杨耀宏作为该案技术调查官。杨耀宏对上述鉴定报告、修复方案条分缕析,出具技术调查意见认为鉴定报告合规有效,修复方案科学合理,并提出相应改善建议,为法官厘清专业问题,准确适用法律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最终,漳浦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漳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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