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检验规格
8.1 按检验类型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1.1 出厂检验
胶粘剂出厂检验项目见表3.
表 3 胶粘剂出厂检验项目
性能 胶粘剂种类
水泥基(c) 反应型树脂(R)
适用期 - Y
晾置时间 Y -
弯曲弹性模量 - Y
拉伸粘结强度 Y -
早期拉伸粘结强度 (Y) -
压剪粘结强度 - Y
注1:Y表示“是”。
注2:(Y)适用于快速硬化型水泥基胶粘剂。
8.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第7节技术要求中的性能要求,根据产品类别的不同,需太测试相应
的性能。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b) 正常生产时,每一年进行一次;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又较大差异时;
d) 产品停产六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8.2 组批
连续生产,同一配料工艺条件制得的产品为一批。一般水泥基胶粘剂100t为一批,反应型树脂胶粘剂1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亦作为一批。
8.3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样,水泥基胶粘剂抽取20kg样品、反应型树脂胶粘剂抽取2kg样品,充分混匀。取样后,将样品一分为二,一份检验,一份留洋。
8.4 检验规则
产品检验结果按GB/T8170修约后怕判定,符合标准规定时,砸判该批产品合格。若结果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重新对留样对该项目复检。若该项目符合标准规定时则该批产品合格;若仍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
产品外包装上应包括:
a) 生产厂名、地址;
b) 商标;
c) 产品标记、组分名称(多组分);
d) 产品配比(多组分)与产品净重量;
e) 使用说明;
f) 生产日期或批号;
g) 贮存期;
h) 贮存于运输注意事项。
9.2 包装
水泥基胶粘剂产品宜采用复合包装袋包装。
反应型树脂胶粘剂宜采用密封包装。
多组分产品按组分分别包装,不同组分的包装应有明显区别。
9.3 运输与贮存
贮存于运输时,不同类型、规格的产品应分别堆放,不应混杂。避免日晒雨淋,禁止接近货源,防止碰撞,注意通风。产品应根据类型规定出贮存期,并在产品说明书上与包装标识上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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