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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秀屿区一石材加工厂废水直排水渠 被查封

2015-09-18 08:29 浏览:87490 评论:0 发布:139石材网   
核心摘要:秀屿区环保监察大队刘队长介绍,发现该厂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后,执法人员根据新环保法中的配套查封、扣押方法,对其进行查封,所有生产设施设备不得使用,若加工厂擅自毁损封条或启用已查封的设施,将移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石材废水直接排到水渠,之后再流入农田。”日前,莆田秀屿区溪边村多位村民致电反映,村里的一家石材加工厂对附近水域长期造成污染,石材厂作业时产生的粉尘也影响村民生活。秀屿区环保局表示,该加工厂无任何环评手续,此前已立案处罚,责令整改,但之后仍未整改,近日已根据新环保法的配套办法对其查封。

村民:灌溉水遭污染变色


      溪边村村民林先生介绍,村里的这家石材加工厂已存在很多年,老板换了一个又一个,但数十平方米的厂房一直都没有任何配套的环保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都是直接排放。“石材厂在公路边上,旁边就是一条水渠。”林先生说。

      另一村民向记者透露,每次石材厂排放废水时,整条水渠的水都变成了乳白色,但村民引水灌溉时没有注意,直接引进农田。该村民告诉记者,他担心农作物吸收这些受污染的水后不健康。

环保局:业主已承诺停产

      记者了解到,去年底,该石材加工厂因未办理环评手续,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便擅自投用被立案调查,被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停止生产并整改。但立案处罚后,该厂未整改到位仍继续生产。

      秀屿区环保监察大队刘队长介绍,发现该厂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后,执法人员根据新环保法中的配套查封、扣押方法,对其进行查封,所有生产设施设备不得使用,若加工厂擅自毁损封条或启用已查封的设施,将移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查封期限至本月底,之后该厂若仍直排废水将继续查封。”刘队长告诉记者,新环保法和查封扣押办法中赋予了这样的权限,不过,加工厂业主已承诺,解封后将会拆掉厂房不再生产。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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